15日, 省民政廳下發(fā)通知要求做好困難群眾冬令生活保障,以及各類民政公共服務機構安全生產和管理工作,確保各類民政服務對象生命安全、溫暖越冬。
各地要及時組織抽調人員,進村入戶,全面細致地對困難群眾的生活情況進行排查摸底,建立臺賬,做到不漏一人一戶。嚴格依照各項救助政策分類實施救助幫扶,確保各類困難群眾有飯吃、有衣穿、有適宜的住所,有困難能夠及時得到救助,防止各類意外情況發(fā)生。
各地要對光榮院、敬老院、福利院、精神病院、老年公寓(包括社會辦養(yǎng)老機構)、優(yōu)撫醫(yī)院、學校、救助站、殯儀館、救災倉庫等民政公共服務設施,進行嚴格細致的安全排查,從用電、用火、用油、用氣和食物等環(huán)節(jié)入手,徹底消除不安全因素。
按規(guī)定,各地對民政對象冬令生活安排和安全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,要做到一把手負總責,分管領導按照分工具體負責,真正做到組織排查一絲不茍,安全防范萬無一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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