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商報訊 在鄭州,花財政資金舉辦的慶典、論壇、研討會,將被套上“緊箍”,除了控制其規(guī)模,還要公布資金使用情況。另外,利用財政資金舉辦晚會則被叫停。
近日,鄭州市出臺了《鄭州市2012年糾風工作的實施意見》,嚴禁零售商向供應商收取簽訂合同費、新品進店費、開戶費等費用。
另外,就市民非常關注的公路“三亂”(亂收費、亂罰款、亂設卡)將開展專項清理,糾正公路超期收費、通行費標準偏高等問題。
教育亂收費,是本年度糾風工作關注的另一個重點。打著舉辦升學培訓班、跨區(qū)域招生、招“特長生”等名義的收費均嚴禁。
利用財政資金舉辦晚會等被叫停。博覽會、運動會也被納入專項治理范圍。各級黨政機關、人民團體主辦的慶典、論壇、研討會,只要由財政出資都要嚴控,控制規(guī)模,并將活動舉辦和資金使用列入政務公開范圍。(記者 宋曉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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