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郵政銀行 個人跨行匯款申請書中顯示:胡先生提供的對方賬號尾數(shù)為570,而銀行工作人員錄入時顯示對方賬號尾數(shù)為57 姚禎發(fā) 攝
中新網(wǎng)恩施6月5日電 (姚禎發(fā) 宋丹丹)4日中午,湖北恩施市市民胡先生在中國郵政銀行恩施機場路業(yè)務大廳經(jīng)歷2小時等待,終于把失蹤一個星期的30萬元人民幣打回自己卡中。
胡先生介紹,5月29日,胡先生在中國郵政銀行恩施機場路業(yè)務大廳辦理個人跨行匯款,向所在湖北武漢中行江漢中信支行的親戚賬戶上轉賬30萬元人民幣。手續(xù)完成后,胡先生即通知對方已經(jīng)轉賬了,請對方查收。
幾天過去了,對方稱一直沒有收到匯款,請胡先生核對,以免丟失。胡先生先后2次到銀行查詢,被告知異地跨行轉賬有點慢,還在途中。
6月4日中午,胡先生下班后再次去郵政銀行恩施機場路業(yè)務大廳取號排隊,到當初辦理轉賬業(yè)務的窗口進行查詢。結果系統(tǒng)顯示,胡先生在5月29日辦理轉賬手續(xù)時提供的對方賬號,由銀行工作人員少填了一位數(shù)。30萬元并未轉賬成功,銀行工作人員只得將30萬元退回到胡先生銀行卡中。
胡先生質問銀行工作人員,30萬元在自己卡中被下賬,但匯款并未成功,按說銀行應該賠付利息,銀行方收取了手續(xù)費,應當負責。而銀行方認為30萬元因賬號錯誤未轉入對方銀行,也沒有留在本行,不可能有利息。
4日下午,記者在中國郵政銀行恩施機場路業(yè)務大廳見到了一位李姓負責人。她表示,胡先生轉賬沒有成功確實是工作人員的疏忽造成,手續(xù)費可以由當事工作人員個人退付。至于30萬元沒轉出去,錢并不在本行,也未轉入對方銀行,屬于“掛賬”,希望胡先生理解。
李姓負責人表示,以后銀行方面會加強業(yè)務方面的管理,以免再次出現(xiàn)這樣的錯誤而給儲戶帶來不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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