將申請國家賠償
9月17日,因發(fā)帖質(zhì)疑一名死者的死因,張家川縣公安局以涉嫌尋釁滋事對該縣初中生楊輝(化名)立案偵查,隨后將其刑拘。9月22日,警方撤銷刑拘,改為行政拘留7日。楊輝于次日凌晨獲釋。
11月5日,網(wǎng)友@文三娃發(fā)布微博稱:“楊父告訴《南都周刊》記者,楊輝先前稱未遭遇刑訊逼供是出于恐懼。9月17日被拘后,五六名警察輪番對其毆打,均有腳踢、打耳光,以及抓頭發(fā)等暴力行為。楊在被釋放前,被警告不得透露此事?!睏钶x的父親楊牛胡向記者證實上述說法,稱楊輝確實在當(dāng)?shù)乜词厮獾綒颍皠傞_始不敢說?!睘閷ふ腋嘧C據(jù),楊牛胡希望警方提供相關(guān)監(jiān)控。
對此,張家川縣公安局相關(guān)人士對記者表示,辦案人員并未毆打楊輝,“沒動過他一根手指頭”。
與此同時,楊牛胡還表示,楊輝獲釋后,曾有當(dāng)?shù)叵嚓P(guān)人士建議私了,但遭到楊家的拒絕。
楊輝的代理律師游飛翥告訴記者,因為張家川警方做出的行政決定不符合法律規(guī)定,其認(rèn)定的事實無依據(jù),因此,將在11月22日前向當(dāng)?shù)卣蛏霞壒矙C(jī)關(guān)申請行政復(fù)議。游飛翥表示,楊家還將申請國家賠償,并對部分涉嫌違法的工作人員提出控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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