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摘要] 昨日,鄭州市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動員會召開,決定即日起至12月底將開展為期一個半月的違法建設專項整治,重點對已認定違法建筑、城中村城郊村違法加擴建行為和鐵路沿線違法建設開展強力整治,對新增違法建設做到及時發(fā)現(xiàn)、及時拆除。
近期以來違法建設出現(xiàn)反彈,城中村、城郊村加建擴建現(xiàn)象突出,安全隱患增大,鐵路沿線違法建設影響到鐵路運輸安全。昨日,全市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動員會召開,決定即日起至12月底將開展為期一個半月的違法建設專項整治,重點對已認定違法建筑、城中村城郊村違法加擴建行為和鐵路沿線違法建設開展強力整治,對新增違法建設做到及時發(fā)現(xiàn)、及時拆除。
此次專項整治的范圍為市內5區(qū)及4個開發(fā)區(qū),整治內容主要包括以下3個方面:
第一,2014年1月1日以來相關執(zhí)法部門已做出拆除決定的新增違法建設和在建違法建設項目,一律予以拆除。
第二,城中村、城郊村村民利用宅基地建房,原則上不得超過3層,對正在加建擴建的和存在安全隱患的原有3層以上違法建設予以拆除。
第三,對鐵路沿線安全保護區(qū)內的現(xiàn)有建筑進行全面排查,屬違法建設的,予以拆除;屬合法建筑的,對建筑進行加固,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。如果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后仍不能滿足安全要求的,予以拆除。鄭州鐵路局前期已排查明確的17處違法建設,予以拆除。
此外,市住房保障部門對于擅自變更規(guī)劃或對原合法建筑進行翻建、加建、擴建及改變原房屋使用性質的項目,將依法限制房屋產(chǎn)權登記、交易、抵押;公安、工商、稅務、質監(jiān)等部門將停止辦理新增違法建設的生產(chǎn)、經(jīng)營許可等手續(xù),并運用監(jiān)管手段逐步糾正利用已有違法建設從事生產(chǎn)、經(jīng)營活動的行為;供水、供電、供氣、供熱等單位將停止為新增違法建設提供相關服務,并對已有的違法建設逐步停止服務,對確定拆除的違法建設將及時停止供水、供電、供氣。(記者 劉凌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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