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投羅網(wǎng)!竊賊偷完手機還去派出所開居住證明被逮
早上偷完手機,晚上就去派出所開具住宿證明,這種“自投羅網(wǎng)”的方式,還真令人哭笑不得。隨后,民警對犯罪嫌疑人賣出的贓物進行查找,從南陽路到北環(huán),最終將嫌疑人所賣的兩部手機追回。
河南商報訊(記者 高鵬)早上偷完手機,晚上就去派出所開具住宿證明,這種“自投羅網(wǎng)”的方式,還真令人哭笑不得。
11月20日上午9點,市民趙女士報警:她和朋友在文化路一處網(wǎng)吧上網(wǎng)時,兩人的手機被盜。
鄭州市公安局東風路分局民警通過視頻研判分析,發(fā)現(xiàn)該嫌疑人年齡較小,可能是流竄作案,且有再次作案的可能。當天晚上7點,該分局轄區(qū)的賓館負責人帶領一名青年男子到派出所開具住宿證明時,引起了民警的注意。經(jīng)過照片比對,青年男子正是盜竊手機的嫌疑人。
經(jīng)訊問,嫌疑人于某某供認了其早上6點在網(wǎng)吧盜竊的犯罪事實,并將所盜竊的手機賣掉。隨后,民警對犯罪嫌疑人賣出的贓物進行查找,從南陽路到北環(huán),最終將嫌疑人所賣的兩部手機追回。